索 引 号 | 016024605/2021-00234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央生态环境?;ざ讲煨欧冒炖砗桶脖W?/td> | 发文日期 | 2021-12-23 |
名 称 | 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ざ讲熳榻话煳侍獾鞑榇砬榭觯ǖ谑?/td>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渭南市 人民政府 中央 第三 生态环境 环境?;?查处 处理 情况 |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渭南市临渭区辛市镇新冯村旁的经开区产业园,群众怀疑一个化工厂(之前叫白杨厂)和药厂每天晚上排放难闻的气味,七八年了一直无人管。现在抽上来的地下水都有点发黄 | 经开区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化工厂”实际为渭南白杨集团院内的陕西利复科技有限公司,“药厂”实际渭南白杨集团西侧的原陕西秦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院内的一家无名化工作坊?!懊刻焱砩吓欧拍盐诺钠丁敝饕丛从谏挛骼纯萍加邢薰竞驮挛髑囟镆揭┯邢薰驹耗诘囊患椅廾ぷ鞣?。陕西利复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开始建成运行,主要生产产品为氯嘧啶,2021年5月渭南经开区散煤治理和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专班对该企业进行清理取缔,2021年9月7日该企业已进行注销登记。陕西秦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于2017年6月被依法吊销,2021年5月24日被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渭南经开区散煤治理和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专班于2021年5月对其进行清理取缔。2021年11月11日,经开区召开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多部门联合对现场情况再次进行勘察,发现陕西利复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私自接电情况,经开区立即对该企业电表和车间大门进行了查封,并对两家企业断电情况进行了确认。 2021年12月11日,经开区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陕西利复科技有限公司清理工作尚未完成,决定对其延期查封。12月17日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均已停产,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原料已基本清理完成,正在进行残留原料和其余设施的清理工作。群众反映的“七八年了一直无人管”不属实。 渭南经开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渭南科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两家企业周边三个点位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正常,水样无色无味,未超标。 |
属实 | 目前,由经开区生态环境部门、发改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街道办组成联合工作组,正在加紧清理整治中。因清理的原料、设施等属化工企业,拆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联合工作组聘请相关?;?,制定?;璞覆鸪桨?,并立即组织进行拆除,预计2022年1月3日之前拆除完成。同时责成辛市街道办、经开区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 经开区纪工委对辛市街道办事处主任焦林以及发改局局长潘明博、副局长王蕾芳进行谈话提醒;对辛市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导薛国玺进行诫勉谈话;对辛市街道办事处应急办主任田学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发改局工信股股长张二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D2SN202112130058 |
2 | 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庄北村公所组,组长张乐带领大队、村委会副主任、驻村干部,以搞环境卫生的名义将村里巷道两道村民自己栽的树挖掉了。 | 富平县 | 经调查,富平县庄里试验区庄北村公所组村中道路一直未硬化、无排水渠、无道路照明设施。根据国务院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庄里试验区政府计划对该组道路进行硬化、对排水设施进行改造并安装道路照明设施。庄北村公所组组长张乐积极配合庄里试验区政府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自2021年7月2日至11月1日共发出3次通知公告,请全体村民于2021年11月30日前自行清理完各自门口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和影响道路硬化施工的树木,但截至2021年11月底部分村民仍未自行清理。12月1日,庄北村公所组在征得该村村民闫朋等4户村民的同意下,组织人员、机械对其门前共15棵树木进行了砍伐,统一存放于一处空地上,随后由村民自行领回,为土方施工和“三通一平”做准备。 | 属实 | 富平县庄里试验区政府要求庄北村公所组将统一砍伐的树木保管好,并及时归还村民。同时,在工作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向村民做好各项解释工作,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提升改造工作。目前,庄里试验区庄北村公所组对影响道路硬化施工的树木、杂草等已经全部清理完毕,随后将按照《巷道改造设计图》统一进行路面硬化、排水设施改造和道路照明等工程建设。 富平县庄里试验区政府对庄北村公所组组长张乐进行了诫勉谈话。 |
D2SN202112140006 |
3 | 渭南市高新区白杨办西庆屯村,村东边以前的渭河公园是毁坏的耕地所建;村南边几百亩的大湖是在耕地上挖的,前一个月又将湖填平了。 | 渭南市自然资源局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中提到的渭河公园为市水务局承建的禹苑湖项目,系渭南市“秦东水乡”整改项目,该项目因占用耕地和影响渭河行洪等问题,于2020年6月已经渭南市水务局撤销,现已拆除水景设施,恢复原土地属性,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群众反映问题中提到的几百亩大湖为渭南市城投集团承建的西海公园项目,系渭南市“秦东水乡”整改项目,该项目因占用耕地等问题,于2021年11月已经渭南市城投集团撤销,现已拆除水景设施,恢复原土地属性,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相关整改印证资料已于2021年12月5日提交至中央第三生态环境?;ざ讲熳?。 | 属实 | D2SN202112140008 | |
4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街道办事处抢占村民刘发良耕地,向310和渭蒲桥交汇处西南角的地里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 临渭区 | 经调查,临渭区人民街道办事处群众反映问题的点位处有零散生活垃圾,约0.2m3,为附近居民随手乱扔造成,此处并非垃圾存放点,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跋殖∮猩罾钡奈侍馐羰?。 经调查,2010年310国道绿化租地时,涉及刘发良耕地0.93亩,按照当时的补偿标准已发放,由于刘发良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其耕地未被租用。2018年,因修建310辅道及重修绿化带,人民街道办多次和刘发良协商,计划再次租用其耕地,并对其进行补偿,刘发良未予以同意,该耕地未被隔档,目前处于撂荒状态?!扒勒即迕窀亍蔽侍獠皇羰?。 临渭区人民街道办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对背街小巷、沿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检查,设立警示牌及举报电话,严禁垃圾随意倾倒。 |
属实 | 临渭区人民街道办责令沋西社区立即对零散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设立警示牌,公布了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12月17日,经人民街道办再次现场核查,垃圾已清理完毕。 临渭区人民街道纪工委对包联沋西社区五组的街道办干部孙建卫、沋西社区五组组长李富民进行提醒谈话。 |
D2SN202112140026 |
5 | 位于渭南市临渭区官道镇大什村的葡萄杆加工厂,无任何手续,露天作业,噪音非常大,使用袋装水泥造成粉尘污染,原料露天堆放,影响村民生活。 | 临渭区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葡萄杆加工厂位于渭南市临渭区官道镇小什村五组,由加工厂负责人师文成经营,于2021年10月在原废弃楼板厂(名为小什楼板厂)基础上开始生产葡萄种植水泥杆预制品,占地约10亩,原材料为沙子、石子、袋装水泥、钢筋,主要设备为搅拌机。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未生产,未能提供相关手续,厂子未建设围墙及厂房,其东侧为果园、西侧及北侧均为农田、南侧为种子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为露天作业。群众反映属实。 | 属实 | 该企业为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按要求应达到“两断三清”,临渭区官道镇政府已责令并监督该企业两日内自行拆除清理。12月17日,官道镇政府书面通知官道供电所,对该加工厂切断电源,停止供电。12月18日,经官道镇政府再次核查,该企业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材料及产品已清理,电源已切断。 临渭区官道镇党委对小什村副主任唐六顺进行了约谈。临渭区工信局对干部罗辉进行了约谈。 |
D2SN202112140036 |
6 | 椿林镇平娥村2组村口东边两三百米处,赵北平和李凤群(音)的木材加工厂将收回来的木材堆在果库院子、窑洞背后,未搭棚覆盖,风一吹扬尘比较大,打木材时噪音也比较大,之前曾向地方政府反映过。群众希望可以建厂房,降低噪音。 | 蒲城县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位于渭南市蒲城县椿林镇平娥村2组,距离村庄约300米处,该木材加工厂为蒲城秦双源菌业有限公司,西、北侧均为耕地,东侧为废弃果库,南侧紧邻椿黎路。法定代表人李凤群,项目建设年产1800吨食用菌原料生产线2条, 配套安装布袋式除尘器一套、降尘雾炮机一台,粉碎处安装有喷淋设施。该公司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手续齐全。该公司出具的2021年5月、9月、11月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和噪音均未超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东侧堆有原材料(木材)约 1600方,遮盖不彻底,窑洞背后未发现堆放木材。群众反映属实。 | 属实 |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厂区内堆放的原材料(木材)应采取遮盖的方式减少扬尘,未要求建设原料棚。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椿林镇政府现场要求蒲城双源菌业有限公司立即对厂区内堆放木材利用防尘网进行彻底遮盖。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椿林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ご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D2SN202112140039 |
7 | 渭南市大荔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内,丰仓原集团将一半厂房租给制作酒精的厂子,该酒精厂将污水排到厂东边的地里。 | 大荔县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渭南市大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该公司于2019年2月收购原陕西金紫阳农业科技集团),营业执照、环评、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全。2021年6月7日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安徽瑞康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酒精厂)签订股权合作协议共同经营,合同有效期三年,安徽瑞康食品有限公司(酒精厂)每年给陕西丰仓原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红。投诉人反映的丰仓原集团将一半厂房租给制作酒精的厂子情况不属实。 该公司北侧为物流配送中心,南侧为晨光路、陕富面业,西侧为大华路,东侧为耕地。经对东侧150米范围的耕地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外排废水情况,也没有外排水的痕迹。该酒精厂将污水排到厂东边地里的情况不属实。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厂东侧腹膜沉淀池提升管道下方有废水流入场区内北侧低洼处,约有10余吨废水,正在对废水进行回抽。经调查,该公司12月13日晚22点左右,腹膜沉淀池北侧管道中间阀门破裂漏水,泄露约30余吨废水,造成突发事故,12月14日凌晨1点完成管道修复,恢复正常。 |
属实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对该公司出现突发事故没有向环保部门报备,没有启动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拟处??钗橥蛟?。并要求该公司按照责任整改要求对泄露出的废水回抽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已完成整改。 大荔县纪委监委驻水务局纪检监察组(覆盖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对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执法人员李新和(四级主任科员)进行诫勉谈话。 |
D2SN202112140041 |
8 | 金钼集团下属的硫酸厂与莲花寺镇长寿坡村白三太家一墙之隔,不符合国家环保卫生距离规定,曾向省委环保督察反映过。 | 华州区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硫酸厂”实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位于渭南市华州区莲花寺镇长寿坡村310国道北侧,南侧紧邻白三太自建房屋,房屋5间2层,从90年代至今陆续加盖成现状。群众反映的“金钼集团下属的硫酸厂与莲花寺镇长寿坡村白三太家一墙之隔”情况属实。 根据《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万吨/年硫酸产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搬迁安置工作的承诺函》(渭华政函〔2016〕136号)及《华州区莲花寺镇(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万吨/年硫酸产能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村民搬迁安置方案》规定,拆迁范围是学校、医院及住宅。白三太房屋用于从事餐饮行业,按照文件规定不属于拆迁范围。该公司新增年产20万吨硫酸产能项目从2018年6月因年度大修停产至今,金钼集团已于2021年5月申报该项目予以拆除,但因固定资产设备未达到报废年限,目前还未拆除。群众反映的“不符合国家环保卫生距离规定”情况不属实。 在整体拆迁过程中,为美化周边环境,华州区考虑将其纳入拆迁范围,多次与其沟通洽谈,但由于对方漫天要价,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投诉人“曾向省委环保督察反映过”情况属实。 |
属实 | D2SN202112140044 | |
9 | 高新区张东村村民杨超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倒在渭河张东村河段的河道里,上面用土覆盖,位置在310国道至张东村一组往北走两三公里处。 | 高新区 | 经调查,2019年5月13日,渭南市河长制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渭南市河湖“清四乱”第二批问题清单通知》,要求对非法采砂形成的沙坑进行填埋复耕。2019年5月27日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文件统一安排,由白杨街道办事处张东村对此处沙坑进行填埋复耕,张东村委托渭南市洁城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超)按照要求对沙坑进行填埋复耕。经对群众反映点位周边25处点位进行勘验核查,两处点位发现了少量建筑垃圾混合黄土填埋现象,无生活垃圾混合。渭南市洁城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在沙坑复耕过程中未完全使用黄土进行填埋,掺杂了少量建筑垃圾,用黄土进行了覆盖。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渭南高新区白杨街道办事处张东村委会,12月18起对群众反映地块进行开挖,清运已填埋的少量建筑垃圾,2022年1月12日前完成垃圾清运及黄土填埋。 渭南高新区将依法加大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并“举一反三”对区内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坚决杜绝辖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违规填埋现象。 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杨超进行询问、约谈。白杨街道纪工委对渭南市洁城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法人杨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渭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驻城市管理执法局纪检监察组对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白杨大队业务中队中队长上官云利进行诫勉谈话。 |
D2SN202112140051 |
10 | 三马路广厦丽景花园小区9号楼一单元后面有一堆生活垃圾,一个多月了一直无人处理。 | 临渭区 | 经调查,渭南市临渭区广厦丽景花园小区9号楼一单元后面堆放生活垃圾为小区居民装修丢弃产生的,主要为废旧沙发、木板,装修边角料等,现场还发现有少量修剪树枝,与生活垃圾堆放在一起,约有3m3。该楼北邻渭南市第二监狱,按照监狱要求,围墙附近不允许有遮挡视线的物体,该小区业委会于12月10日开始对9号楼附近的高空部位树枝进行修剪清理。由于修剪树枝需要持续数日,暂将剪落树枝堆积在原地。经9号楼居民与业委会沟通,遂将废弃沙发等生活垃圾与树枝堆放在一起,委托业委会在完工后一并清运。因清理树枝工作未完成,造成短期内堆积现象。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街道办责令小寨社区、小区业委会立即对生活垃圾、修剪树枝进行了清理,并禁止附近居民在此乱倒垃圾。人民街道办将加大巡查监管,要求小寨社区干部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化监管责任,督促该小区业委会对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居民将产生的垃圾投放至定点垃圾箱,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严禁小区居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临渭区人民街道纪工委对包联小寨社区的街道办干部李盼、小寨社区监委会主任陈军妮进行提醒谈话。 |
D2SN202112140053 |
11 | 位于渭南市蒲城县阳光春天里小区门口的槐店王婆大虾,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导致小区都是虾味,小区住户都不敢开窗。 | 蒲城县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槐店王婆大虾”饭店,位于蒲城县解放路南段阳光春天里小区楼下独立商铺,东邻阳光春天里小区、南邻汇乐众超市、北邻财务管理公司。该饭店营业面积约300平方米,营业执照名称为蒲城县鸿泽宸虾馆,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员工23人,2021年12月11日开始试营业。该饭店操作间位于二楼南侧,共有操作台3个,上方安装了油烟集气罩一组。油烟净化器安装于该饭店(独立商铺)二楼楼顶油烟收集管道末端,距离最近住户(春天里小区2号楼2单元)西墙约20米,且全套设备都正???,不存在油烟直排行为。油烟净化设备排风口朝向春天里小区,现场有少量异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蒲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法定代表人党凡对该饭店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封闭改造并将出风口设置为向西方向,并立即邀请有资质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排风口气味数值进行监测,于12月26日前上报监测结果报告。蒲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对城区新开业餐饮门店加强排查,对无油烟处理设施和安装不规范的要求立即停业整改,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D2SN202112140058 |
12 | 渭南市合阳县洽川镇莘里村村民反映,夜间有人从山里偷挖沙子;县政府把村里的地卖出去,建了莘国古城。 | 合阳县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夜间有人从山里偷挖沙”问题,位于合阳县洽川镇莘里村潘家沟。潘家沟处于莘里村以西约2000米处,该区域属西山土崖,沙土混合地质。2021年3月以前,修建342国道时,在此显露出部分沙源,个别村民利用夜间施工项目区无人,私自挖过沙子。为了杜绝挖沙现象的发生,合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3月12日组织对该区域进行绿化,栽植杨树1850余棵,面积约30亩。因今年降雨量较多,山体出现滑坡现象,滑坡面积约800平方米,周围无取沙痕迹。群众反映夜间有人从山里偷挖沙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县政府把村里的地卖出去,建了莘国古城”问题,位于合阳县洽川镇政府东北方向,距洽川镇政府约850米,莘国古城于2017建成,占用地原为农用地。该地块经依法征收并于2016年、2020年获陕西省政府审批,面积23.1967公顷。合阳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5月、2020年11月,分两次对该区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挂牌出让,由陕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功摘得。目前,该宗地已全部供给陕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土地权属明晰,无纠纷。群众反映的“建了莘国古城”情况属实。 |
属实 | 合阳县自然资源局今后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提高生态?;ひ馐?,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洽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今后将加大对陕西洽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监管力度,确保按土地出让内容进行建设实施。 | D2SN202112140064 |
13 | 位于渭南市临渭区老火车站以南创业园区里的污水厂,2016年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全部排到西陈沟,沟里有120亩地,地里栽了树,最后排到水库里,现在还在断断续续的排污水,一直未处理。 | 临渭区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污水厂为临渭区双创基地李庄污水处理站,距西南方向的西陈沟直线距离约600米,沟地中集体土地面积约146.5亩,种植绿化树木。李庄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00t,采用复合人工湿地处理方法。2019年11月前将处理后的部分未利用中水排入西陈沟,经西陈沟排入三张镇农用灌溉水库,根据原渭南市临渭区环境?;ぞ只菲琅?,允许处理过的污水达标排放。群众反映2016年将处理过的污水排到西陈沟情况属实。 2019年11月14日,李庄污水处理站已对排水口进行了封堵,中水不再外排。经查阅2019年12月23日、2020年4月30日、2021年2月24日临渭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工业废水监测报告》显示, 李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2021年4月13日,李庄污水处理站委托陕西未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监测数据显示,西陈沟附近土壤各项指标均在标准限值内。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西陈沟现象,因此,“现在还在断断续续的排污水”的投诉举报不属实。 |
属实 | 目前,李庄污水处理站将处理后的中水收集于站内池塘湿地中,全部用于基地道路喷洒、绿化养护,不再外排。 下一步,临渭区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厂设施运转正常,严禁污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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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渭南市大荔县下寨镇下寨村,在居民区建有一座冷库,冷库每天排出的污水、有害气体、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对村民生活环境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破坏和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冷库的审批,建设程序,立即停止这座冷库的运营。 | 大荔县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冷库为大荔县冬雪冷储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下寨镇下寨村,法定代表人为李东生,成立于2008年3月27日,主要储存农副产品、果品。该公司建设为一区储藏区和二区储藏区两部分,共有12间冷库,冷库占地面积约8.6亩。主要设备有:4座冷却塔、4台氨制冷机、3台氟制机、3台水制冷机、4台压缩机。该冷库东西方向和居民住宅有一墙之隔,南侧为108国道,北侧经一巷道(约5米)为居民住宅。现场核查时冷库正常运行,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仅冷却塔冷却时水循环降温,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对冷库周边进行了全面的核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痕迹,废水外排情况不属实。 该冷库运行时利用制冷机调节库内温度,压缩机工作时产生部分噪音及废气,经调阅2021年5月7日陕西安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和噪声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经走访冷库周边10余户居民,村民反映该冷库在运营期间对他们的正常生活影响不大,有害气体排放不属实,噪声属实。目前,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监测站正在对该冷库噪声进行监测,等待噪声监测报告。 该冷库住宅区占地面积约0.63亩,冷藏区占地面积约8.6亩,经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审查,无土地违法行为;经大荔县农业农村局审查,该冷库无需办理相关手续;经下寨镇政府审查,该冷库二区未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 |
属实 | 举报人反映的大荔县下寨镇下寨村“大荔县冬雪冷储有限公司”噪音、污水影响群众正常生活问题,属于2021年6月省委第三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已由大荔县下寨镇人民政府办理完结,未发现该冷库的环境违法行为。关于冷库二区未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问题,自然资源部门无处罚依据,不予处罚。 大荔县下寨镇政府党委对环保办主任孙毅进行诫勉谈话。 |
D2SN202112140001 |
15 | 渭南市临渭区在“秦东水乡”整治中,弄虚作假。2017年在无规划无设计,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情况下,没有进行招投标,强行建设。南湖公园,双创湖,渭南植物园,这些项目侵占了基本农田??仪攵讲熳榻械鞑?。 | 临渭区 | 经调查,按照省、市“秦东水乡”工作专班整改要求,渭南市临渭区创新湖项目(双创湖)已于2021年11月8日排完湖体蓄水,湖底已进行生态修复,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该项目选址、立项、规划、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占地327亩,并已取得省政府批复,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渭南花卉苗木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渭南植物园)已于2019年2月填埋所有灌溉水系,恢复耕种,并完善了有关审批手续,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该项目于2017年9月开始实施,项目选址、立项、规划、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占地1171.88亩,其中,1031.88亩用地(含省政府批复85.96亩用地)为设施农业用地,140亩用地为村庄及废弃砖厂用地,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渭南市临渭区南湖公园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切断了沋河补水管道,建成了三号沟洪水收集沉淀池,完成了通往南湖公园雨水管道的铺设,并完善了有关审批手续,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该项目于2017年3月开始实施,项目选址、立项、规划、环评等各项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占地663.2亩,根据渭南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图(局部),该地块为非基本农田,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
不属实 | 渭南市临渭区创新湖、渭南植物园、南湖公园等3个项目,在省、市“秦东水乡”核查整治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并经省核查组进行了现场验收。下一步,临渭区区将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持续巩固秦东水乡整改工作成效。 | X2SN202112140020 |
16 | 位于渭南市潼关县代字营镇东埝村的选矿厂,无尾矿库,污水直排沟里最后流入黄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粉尘污染大气。检查期间停产,检查结束后继续生产,群众多次上访未解决。 | 潼关县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选矿厂”实为非法“三小提金”加工点,无任何手续,业主为潼关县太要镇太要村村民刘建正、代字营镇代字营村村民朱红星。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未发现废水外排,不存在“污水直排沟里最后流到黄河”问题。厂区地面未硬化,大面积黄土裸露,厂区北侧堆存有大量废石沫未覆盖,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凹觳槠诩渫2?,检查结束后继续生产”反映问题不实。经查阅潼关县信访局和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信访台账,今年以来未受理过关于此问题的信访投诉,“群众多次上访未解决”问题无依据。 | 属实 | 2021年12月18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陕西绿源体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渣进行采样检测,监测结果未出。潼关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拆除违法搭建厂房,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对违法搭建厂房、设备正在有序拆除,并对土地出租人辛世平进行了立案查处,拟处???1.8万元。以潼关县生态环境?;の被岚旃颐逵》⒘恕豆赜谌婵古挪椤叭√峤稹惫ぷ鞯耐ㄖ?,要求各镇(办)对各自辖区内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台帐,并及时上报处置。 | D2SN202112150009 |
17 | 渭南市华阴市岳庙街道新姚村连村路村民反映,连村路一半的生活污水都排到了该村民房屋后(连村路门面朝西),导致村民无法饮水。之前投诉过多次,但一直未处理,担心督察组一走就无人管问题。 | 华阴市 | 经调查,华阴市岳庙街道办事处新姚村位于华阴市北8公里处,地势低洼,北距渭河河提100余米,西距长涧河河堤2公里左右。全村共8个村民小组。经过现场勘查及走访群众,连村路东积水占地面积约20亩左右。群众反映连村路一半的生活污水都排到了该村民房屋后,实为今年秋霖连续降雨积水及部分村民生活污水。村民饮水通过“人饮工程”深水井泵入水塔供应,每年均进行水质监测,调阅2019年、2020年水质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达标,不存在无法饮水问题。2021年12月18日委托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采样监测,监测报告预计于12月25日提供。2021年7月修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以后,收到类似案件我市批转至岳庙街道办事处均进行处理并回复,最近一起于11月23日进行了受理回复,11月24日电话回访投诉人表示理解。群众反映前期投诉过多次,但一直未处理问题不属实。 截至目前,村内巷道排水渠已修建完工,并在原有涝池西侧流转土地8亩(一般土地),作为涝池溢排区(正在施工)。同时修建穿越村中心路连接东、西两侧积水区管网一条,用于解决村东出现积水的排放问题,预计12月底前后排完村东积水,尽早解决群众问题。 |
属实 | 华阴市岳庙街道办事处于12月9日组织新姚村中心路两侧住户进行开会,告知整改工作措施及工程进展情况。针对群众担心督察组一走就无人管问题,12月17日又逐户下发告知书,明确了处理时限及联系人。 | D2SN202112150012 |
18 | 位于渭南市大荔县埝桥镇北黄村的陕西新飞源环??萍加邢薰?,回收废旧电池,距离村庄不到200米。 | 大荔县 | 经调查,陕西新飞源环??萍加邢薰疚挥谖寄鲜写罄笙刿耪虮被拼逦遄?,营业执照、环评、危废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全。该公司东侧为农田,距离最近的居民居住区约1公里,南侧为大荔欣盛果业有限公司,距离108省道约1.2公里,无居民居住,西侧紧邻村道,村道以西为农田,农田以西为村庄。现场对该公司西侧距离最近的北黄新村进行了实地测量,实测距离为224米。北侧隔路为北黄村村委会,距离最近的居民居住区约500米。该公司对废旧电池进行收集、暂存、转运、不涉及拆解及后续加工,存储废旧电池的地面均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防腐、防渗处理,建有导流槽及事故应急池,按环评规范建设了50平方米的破损电瓶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标识规范醒目,与陕西科姆瑞特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委托该公司进行处置。 | 属实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的要求,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严防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 D2SN202112150036 |
19 | 渭南市华州区下庙镇牛市村村民反映,镇政府、三组超市、养猪场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排到了该村西头污水沟里,整个村子的生活垃圾都倒在段增育家旁。 | 华州区 | 经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属实,该问题和编号为D2SN202112070033、D2SN202112080052、D2SN202112130066的3个问题为同一问题,属于反复投诉。群众反映的问题点位位于华州区下庙镇下庙社区牛市三组,现场水面有漂浮物和垃圾杂草,无异味,有野鸭等水鸟生活栖息。涝池东北为牛市三组村民段增育住房,靠近涝池,水岸边有部分生活垃圾,约有60余立方米,近期已清理50立方米。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针对投诉问题,华州区及下庙镇高度重视,通过现场查看、多方征询意见、和群众深入交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华州区下庙镇党委已对下庙镇党委组织委员叶军、包村干部韩小宏进行批评教育;下庙镇纪委已对下庙镇下庙社区党总支书记罗峰、社区副主任吝寿平进行诫勉谈话;下庙镇纪委已对下庙镇下庙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牛市村党支部书记夏明花,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不再重复追责。 |
D2SN202112150038 |
20 | 渭南市临渭区桥南镇水库放水造成灌溉水坝全部淤堵,导致河道改道,水淹坏了箭峪中药材合作社药材苗。 | 临渭区 | 经调查,2021年7月、8月、9月临渭区箭峪水库遭遇连续强降雨,降水量暴增,导致9月17日至19日期间该水库水位上涨达到846.77m(水库溢洪道溢水高程)以上,达到溢洪状态。汛前,箭峪水库灌溉管理处、桥南镇政府已通知提醒辖区群众做好防汛防滑及农业防范工作,随后,水库溢洪道开始正常溢洪。因溢洪后上游砂石冲积,灌溉水坝处出现淤堵,造成河床升高,加之水量过大,洪水溢出河床,导致沿河种植区被淹,其中,包括箭峪中药材合作社种植的20亩药材。现场核查未发现河道改道痕迹,箭峪中药材合作社现场确有被淹痕迹,群众反映属实。 | 属实 | 灾情发生后,为尽快恢复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最大限度的减少受灾损失,临渭区桥南镇政府、临渭区水务局积极采取了相关救灾救助措施。一是桥南镇政府于9月23日开始,组织抽水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对淹没地块进行排涝作业,9月27日已完成。二是桥南镇政府及时统计受灾情况,上报区农业农村、水利部门,争取救灾补助及水毁修复。目前,冲毁农田、药材种植区覆土恢复已协调到位,预计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并对沿河堤岸进行加高。三是针对箭峪村箭北组生产桥损毁,临渭区水务局已按照水旱灾害类项目,向渭南市水务局、临渭区发改局进行了项目申报,待资金下达后,及时组织实施。 | D2SN202112150039 |
21 | 渭南市经开区信义街道办星火村,书记刘永坤在村子南边100米左右开了个养牛场,味道大,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养牛场西边的搅拌站车辆运输噪音大。 | 经开区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养牛场由渭南经开区星火村书记刘永坤于2011年开办,现场气味较大,场内卫生较差,场外堆放了约一亩地的牛粪,无任何处理设施。养牛场西边搅拌站名为曙光搅拌站,噪音大的原因为车辆驾驶员启动车辆在场内行驶油门过大,现场核查时噪声为52.1分贝。 | 属实 | 经开区党工委对养牛场场主刘永坤下达了《渭南经开区养殖业污染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清理场外堆放的牛粪,还原土地原貌,场内建设堆粪棚、尿液存储池,硬化路面,保持良好环境卫生,限2021年12月27日前整改到位。要求曙光搅拌站加强管理,驾驶员在启动车辆时怠速启动,出入车辆控制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的时速,坚决杜绝噪声扰民现象。 经开区党工委对星火村书记刘永坤现场提出批评教育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未整改到位将依法对该养牛场进行搬迁、关闭或强制拆除。 |
D2SN202112150049 |
22 | 渭南市华阴市罗敷镇242国道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 渭南市公路局 华阴市 |
经调查,242国道罗敷镇部分路段(K1241罗敷丁字口以北)系渭南市公路局沿黄公路管理段养管范围, 因该路段人员居住相对密集,路边住户存在乱堆乱倒等现象,公路两侧人行道及住户门前未硬化,遇大风天气灰尘树叶等杂物都刮向路面中央隔离带,加之310国道并线后车流量增大,极易产生扬尘现象。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渭南市公路局沿黄公路管理段对242国道罗敷段加大车辆清扫频次,并适时进行了洒水除尘,保证无尘土飞扬,路段责任人动态巡查对车辆清扫不到的部位进行彻底清扫;罗敷镇联合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派出所及相关村组,出动人员30余名、大型机械1台、清运车辆2辆,对罗敷街道、大华路310国道沿线、罗敷街道出店经营、生态环境卫生差、乱摆乱放等问题进行联合执法,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渭南市公路局沿黄公路管理段对该问题和后续极易出现扬尘的情况,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并进行了安排部署,坚持清扫车每天按时清扫,人工配合随脏随扫,采取机械、人工相结合的清扫方式,要求养护股及该路段责任人加大巡查频次,保证巡查效果,形成长效机制,彻底解决该路段扬尘污染现象。 渭南市公路局沿黄公路管理段对该路段责任干部杨增杰(科员)进行了戒勉谈话。 |
D2SN202112150060 |
23 | 渭南市临渭区西南京路福利小区1号楼1单元地下室,供暖加压泵噪音大,几年了一直未解决。 | 临渭区 | 经调查,渭南市临渭区西南京路福利小区5栋楼的一、二楼部分住户家中确有噪声,为该小区1号楼1单元地下室热力循环泵所产生的震动传导所致。经临渭区杜桥街道办联系协调,渭南市热力公司承诺在2022年3月15日停暖后,更换福利小区热交换站软连接管道,并加装隔音措施。 | 属实 | 12月22日上午,临渭区杜桥街道办要求福利小区信缘物业公司通过张贴告知,向小区业主说明了热力交换站改造调查情况及改造计划。下一步,临渭区将持续跟踪督办,供暖结束后及时对该小区供暖热备进行改造,确保供暖噪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D2SN202112150067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ざ讲熳榻ど挛魇奔洌?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